孩子的責任感從3歲開始培養,別等到18歲再說


發佈日期:2020/11/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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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感應該從3歲開始培養,不是等到18歲再培養。事實上,有責任感的小孩會長成有責任感的成人,而沒有責任感的小孩長大以後也很難重新養成責任感。培養幼兒的責任感並不容易,需要費很多心思,但培養一個有責任感的小小孩,比處罰一個不知責任感為何物的青少年有效的多。


愈早開始培養責任感,愈能使之變成孩子價值觀的一部分。培養責任感最有效的方式之一,就是邀請孩子做家事,例如收拾玩具、餵食寵物、折衣服……等等。教養專家吉姆·費伊(Jim Fay)指出,每個人在社會上都需要感到自己有貢獻、有用,即使幼兒也不例外。不讓孩子做家事,他們就沒有機會對家庭做出貢獻、沒有機會感覺自己有用,所以孩子需要藉由做家事來培養責任感與歸屬感。美國馬里蘭州立大學心理學教授羅傑·麥金泰爾(Roger W. Mclntire)提醒,在指導孩子做家事時,家長要避免落入4個常見的「陷阱」:

1. 不要堅持完美。孩子做家事難免出錯,家長應該放輕鬆,不要因為孩子出錯就乾脆自己做。

2. 不要延後。您可能覺得孩子還小,做家事還太早。但其實有很多簡單的家事可以讓小小孩分擔:例如把髒衣服放進洗衣籃,或者吃完飯將碗盤放到洗碗槽。

3. 不要吝惜讚美。當孩子開始做家事,要立刻肯定他的表現,不要等到做完才誇獎他。爸爸媽媽的讚美,會讓孩子家事做得更起勁,但盡量不要用零用錢來獎勵,因為做家事的目的是培養責任感與歸屬感,應該跟零用錢脫鉤。

4. 不要三分鐘熱度。要讓孩子知道家事是每天必做的事,而非一時興起才做。


  • 指導孩子做家事的幾個小竅門:

1. 明確指示:與其叫孩子「整理房間」,不如教他「把衣服放進衣櫥裡,書放回書架上,玩具放回玩具箱裡。」

2. 循序漸進:先示範給孩子看如何做,請孩子和您一起做,最後再讓孩子自己做。

3. 適度提醒:讓孩子做家事是為了培養他們的責任感,不是為了挖陷阱來處罰他們,所以提醒很重要。可以用「先……再……」的句型給孩子提醒,例如:「先餵貓咪,我們再吃飯。」


改編自曾多聞 (親子天下)https://www.parenting.com.tw/article/5081114-/
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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